全省绿色发展有了新标尺。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随后,省环保厅、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发布了细化的《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这也意味着“绿色GDP”正式纳入考核体系。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重要依据
省环保厅宣教中心主任汤浩介绍, “一办法两体系”是我省旗帜鲜明贯彻中央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为引领全省绿色发展、开启美丽江苏建设新征程提供新标尺。
根据《实施办法》,对各设区市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实行“一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机制。一年一评价,依据就是《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则是“五年一考核”的基准。省环保厅生态处处长张雷解释说,一年一评价的体系侧重于引导,而五年一考核的体系则侧重于约束。相较而言,前者指标更多。
张雷分析,两个体系指标体系具有四大特点:紧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聚焦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等重点问题,关注山、水、林、田、湖,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发挥其引领导向作用;兼顾指标选择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代表性与可比性,并考虑各地区发展的差异性,全面客观地反映绿色发展的总体进展情况;引入公众对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指标,以体现人民群众对绿色发展的获得感。
相关部门对地方的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报告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3项约束性指标未完成即“不合格”
记者梳理发现,《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涵7个一级指标和56个二级指标。与国家考评我省的指标总体保持一致,其中有2项指标根据我省省情作了替换,一是“生态红线管控水平”替代了“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二是“人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替代了“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
“这两项替代指标更加符合我省的地理、经济特征。”张雷解释说,生态红线管控,有利于优化我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2013年以来,江苏将全省国土面积22.23%的15类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红线区域加以保护,并制定红线区域保护考核办法,配套生态补偿政策。这项开拓性实践正在全国推广;而生态产品是维系生态安全、提供良好环境的自然要素。“十二五”时期,我省就率先开展了绿色发展评估,一直把这项指标作为生态产品贡献的重要考量。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设置了5部分24个指标,其中有16个指标为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与国家考核指标相比,我省增加了1个指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这也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有1个指标作了替换,“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改为“生态红线管控水平”。
张雷表示,如果有3项(含)以上约束性目标未完成,其地区考核等级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同时“生态环境事件”也被设置为扣分项,每发生一起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环境污染责任事件、严重生态破坏责任事件的地区扣5分,该项总扣分可达20分。
江苏率先探索“绿色GDP”评估
“《办法》体现了省委把‘不简单以GDP论英雄’的要求落到了实处,突出发展的‘含绿量’,树立了政绩考核新导向。”汤浩说。
两体系中各类指标的权重分配,充分反映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上的行动导向。以《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为例,考核指标中 “资源利用”和“环境质量”位居前列。同时,两个指标体系都强调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为此,省统计局将通过抽样调查获取各地区的“公众满意程度”。
事实上,“绿色GDP”能够纳入到官方考核,离不开江苏的率先探路。2014年4月,全省各市相关领导均收到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合作完成的《江苏绿色发展评估报告》。这是全国首份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总体要求研究发布的绿色发展评估报告。
环境问题是由粗放发展带来的,必须依靠科学发展来解决。那么,什么样的发展是绿色的,如何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在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看来,建立一套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评”体系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一项牵‘牛鼻子’的改革”。
“如今‘绿色GDP’纳入官方考核,说明江苏的探索很有价值”。省环保厅生态处调研员华凤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