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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八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一致加强支部学习
浏览: 发布日期:2017-08-21
第四批八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一致加强支部学习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纪律规矩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7日至8月15日分别进驻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督察进驻工作规程,8个督察组均在进驻伊始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支部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思想建设,强化纪律规矩,为督察工作全面开展夯实了政治基础。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焦焕成、副组长黄润秋组织督察组全体人员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纪录片《警钟》,学习保密规定,签署督察工作承诺书,并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李干杰部长对督察工作提出的“三管住”“六不准”要求,进一步明确督察的纪律规矩,组织学习讨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并明确将有关要求贯穿于督察进驻始终,干净、扎实、高效地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吴新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组织督察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前往安吉县实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学习讨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要求督察组全体成员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尽责、无私尽责、依法尽责,高质量完成督察各项任务。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马中平、副组长刘华组织全体督察人员签订督察工作承诺书,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学习讨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得借督察之机联系单位和个人业务,专心做好督察工作;服从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发挥集体作用;未经请假不得离开,严格履行请示汇报、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贾治邦、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组织全体督察人员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重申李干杰部长对督察人员的要求,学习讨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签署督察工作承诺书,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行动上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对海南省的督察任务。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副组长刘华要求督察组临时支部各党小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并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督察组全体人员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全力以赴做好对四川省的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蒋巨峰、副组长翟青组织督察组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特别是对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大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李干杰部长指示要求,坚决维护中央督察形象,坚决维护西藏稳定,坚决维护民族团结。要始终把握好督察定位,深入领会好中央要求,模范遵守纪律,结合西藏特点扎实做好督察各项工作。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松、副组长黄润秋组织督察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环境保护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讨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着重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维护环保督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讲规矩,加强督察工作针对性,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督察任务。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副组长翟青组织督察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讨论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组织制定了督察组内部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与督察组全体成员签订督察工作承诺书。要求督察组全体人员要按照李干杰部长指示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规矩规范,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兵团特点,认真完成各项督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