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综合性规划正式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一个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综合性规划。
《规划》囊括了山、水、林、田、湖、草以及海洋等全部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指导性规划,是编制和实施有关重大工程建设规划的主要依据。
以全面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为总目标
《规划》围绕全面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的总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提出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难点,坚持科学治理、推进综合施策,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建管机制”等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35年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主要目标。
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6%,森林蓄积量达到210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两亿公顷左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640万公顷,75%以上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海洋生态恶化的状况得到全面扭转,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18%以上,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形成“三区四带”,布局9项重大工程
《规划》的总体布局是“三区四带”,在总体布局的基础上,从各重点区域的生态本底和主要问题出发,通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设置了9项重大工程。
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布局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根据各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主要生态问题,研究提出了主攻方向。
《规划》以上述工程布局为基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生态要素,结合各类工程的建设特点,提出了9项重大工程,包括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等七大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两项单项工程,明确了各项重大工程的建设思路、主要任务和重点指标,并在专栏中列出了47项具体任务。
细化各项任务时间节点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持续努力才能见到明显成效。因此,从遵循自然规律的角度出发,《规划》为中长期规划,细化了2020年底前、2021年-2025年、2026年-2035年等3个时间节点的重点任务。
2020 年底前,由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划》编制各项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与本规划形成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1+N”规划体系;
2021年-2025 年,着重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一批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
2026年-2035 年,各项重大工程全面实施,为建设美丽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