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前实现排污许可登记率和发证率“双百”
今年以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江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力推进排污许可相关工作,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对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32.7万家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和清理,全面完成发证、登记、清理任务,提前实现排污许可登记率和发证率“双百”目标,基本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
江苏在2019年完成2.6万家企业发证的基础上,今年4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清理任务,分类清理企业4.7万家;8月上旬完成第二阶段清理任务,分类清理企业25.4万家,顺利完成清理整顿范围内32.7万家企业的分类处置工作。
其中,帮助3.4万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帮助19.7万家企业完成排污登记,并对其他9.6万家企业进行了识别和标记(关停、无实体生产等)。目前,江苏实际领证企业达3.8万家(清理整顿范围外0.4万家自主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企业数达24.5万家(清理整顿范围外4.8万家企业自主完成排污登记),发证及登记企业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江苏将开展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查漏补缺工作,排查清理整顿范围外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的企业,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排污登记“应登尽登”。加强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对已经核发的许可证定期开展复核,提出优化完善建议,建立排污许可证质量保障机制,稳步提升核发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