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通林:督察助推部门举一反三解决突出问题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左一)调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检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和能力的‘透视镜’。”在谈到对督察工作的认识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通林认为,近年来,从“千万工程”荣获“地球卫士奖”,再到获批国家首批唯一一个省级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浙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但这也容易导致我们滋生骄傲自满和懈怠情绪。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能帮助我们查找问题,有利于让人保持警醒、拉高标杆,从而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督察工作推进部门举一反三”
浙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先发优势,起步早、力度大,总体上走在了全国前列。“当然,我们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提到当前存在的问题,王通林十分坦诚,“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我们存在的问题后,我们立查立改、举一反三。”
王通林举例说,比如“海水违规养殖问题比较突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立即在全省全面整治超规划养殖和无证养殖行为,沿海各县(市、区)均完成禁限养区划定。共清理海水超规划养殖1.16万公顷,核发养殖证6.9万公顷,发证率100%。2019年,“以绿色、健康为导向,把尾水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全面部署健康养殖创建行动,计划到2022年,全省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再比如,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重点难点问题,浙江积极推进美丽牧场建设,部署开展规模养殖场设施改造提升,其中存栏5000头以上的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列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针对畜禽养殖臭气信访高发问题,制定出台了臭气治理相关技术导则,新建改造封闭式集粪棚,建设了一批臭气治理示范场。
“乘势而上,持续深入发现问题”
“除了解决上一轮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我们还乘势而上,持续深入查找其他问题。”王通林说,当前,随着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关注的重点问题将从水环境进一步向土壤环境、大气环境延伸拓展。“我们主动去发现问题,一些更深层次、更棘手的问题将逐步浮现出来。比如,化肥农药持续减量遭遇省情与成本双重制约。尽管我省化肥农药已连续6年实现负增长,但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欧美发达国家发展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王通林告诉记者,浙江人多地少、复种指数高,肥药单位面积用量相对较高;从成本来看,有机肥、新型高效肥料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成本是化肥、化学农药的1.5倍甚至3倍,推行绿色生产模式还有不少困难。再如,耕地安全利用面临多重压力。从源头防控看,耕地土壤污染原因多样,且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累积性和持久性,面临着还旧账和防新账的双重压力。
“遇到困难,并不意味着我们会退缩。”当记者提出“如何推进形成绿色生产模式时”时,王通林表示,“我们将推动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改革由技术创新向制度创新挺进,由末端治理向全程全链条升级,由区域层面向主体层面下沉。到2022年,全省‘肥药两制’改革实现县域全覆盖,化肥用量再减1万吨、化学农药再减500吨。”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态度、有力度、有成果”
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浙江省农业农村系统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更加深入,“我经常明确提出要求,‘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应更有态度、有力度、有成果。”王通林态度坚决地说。
在顶层设计上明确责任。浙江省先后制定出台《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每年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以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我们成立农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由省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领导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制定工作分工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形成各部门责任明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位。”王通林说。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压实部门责任”时,王通林表示,浙江目前建立了“月报送、季检查、年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对进度偏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构建畜禽养殖污染线上线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畜禽养殖场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线上治理动态实时监控,并全部纳入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镇村巡查、社会监督”的养殖污染网格化巡查机制。“我们将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绩效导向,推进任务再梳理、工作再深入、机制再完善,为美丽浙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