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公告
环保部公告 2017年 第2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改善环境质量,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现批准《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
该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关于发布〈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10〕23号)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5月2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