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6月2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这一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这是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一年一度对环保工作的例行监督,也是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一次全面的把脉问诊。
在联组会议上,9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位省人大代表分别就长江饮用水安全、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提问,到会应询的省环保厅等九个部门负责同志对相关问题一一作答。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和平主持询问会。他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提出整改方案,认真履行环保职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为加快改善全省环境质量、推进实现“两聚一高”新实践,努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积极贡献。副省长张敬华代表省政府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将以这次专题询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省政府办公厅要进行一次全面督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结束时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生态红利。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坚决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化解各类环境风险。坚持源头治理,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积极推动早日形成健康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社会共治,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环保工作新格局。
刘广忠委员: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我省存在的问题,请问整改落实情况如何?省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有效履行环保责任?
陈蒙蒙: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我省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省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亲自担任组长,相关副省长担任副组长。我们从督察意见中梳理出了38个整改问题,有10项已经基本完成,还有28项是要在今年底或明年底前整改完成或是长期坚持的,都在有序推进。督察组移交的11个问题责任清单,正在推动办理,待报国家督察办同意以后实施到位。督察期间督察组交办的2451件信访件,基本整改到位,现在正在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同时,省委省政府举一反三,启动实施“263”专项行动,更大力度解决江苏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结构性问题。通过明察暗访、系统推进和媒体曝光,推动了一批环境问题的解决。初步统计,有308家小化工企业、6000多个违法违规畜禽养殖项目得到整治。
在落实责任上,省委省政府做了3项工作,一是下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建立省级环保督察机制,计划用两年时间,对所有设区市督察一遍,进一步压紧压实环保责任。三是加大约谈问责力度,对在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环保任务落实过程中,问题突出或进展不力的,及时约谈,有效促进各项环保工作推进落实。
龙萍委员:产业结构偏重偏低是影响我省环保工作的突出问题。请问我省将如何加大调整力度,以产业结构优化带动环境质量改善?
谢志成:产业结构怎么调?第一要做好减法,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是去产能,我们已经压减钢铁超过1172万吨、水泥4210万吨。各个市还在努力进一步压减。其次是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已经退出了一些低端产能,最近国家14个部门又出台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我们正在牵头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争取用经济、环保、能耗等标准,再推进退出一批落后产能。第三是落实推进“263”计划,最重要的就是两减,一是减化,近两年还要再关闭超过两千家小化工企业,而且重点是化工园区外的。二是减煤,通过压缩高耗能产能,改造电厂老旧机组、煤改气等多方面措施,把煤炭的消耗减下去。第二要调整产业结构做好加法。一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是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等相关文件要求。二是大力提升传统产业,主要是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智能制造行动等措施,来提升传统制造业的水平。第三要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有些新上项目要实行煤炭的减量和等量置换。
通过以上措施,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下降15%;万元GDP能耗比2016年下降13%。化工行业规模占比从现在的13.6%下降到11.9%;钢铁行业从现在的占比6.7%下降到4.8%,产能压缩到1.08亿吨;水泥产能压缩到2.6亿吨。煤炭总量控制在2.4亿吨。
顾汉萍委员:长江江苏段分布着多家危化品码头,过境危险货物运输量大,环境风险隐患突出。请问有关部门是如何加强隐患治理、确保长江饮用水安全的?
陈杰: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加快长江综合整治,开展长江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的布局整治,启动长江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实行河长制,统筹推进长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加快长江立法保护,已经启动了长江保护的前期调研,我们将推动立法进程,推动长江永续利用。二是严格长江纳污管控。绝不超标准审批排污口,加强水功能区纳污控制红线的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的纳污总量,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绝不降低排放标准,对新审批的入江排污口提高要求,必须经过人工湿地强化处理后方可排放。绝不手软查处违法案件,严格排污口的日常监管,加快建立实施监管体系。三是确保长江饮用水安全。加强水源地达标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水污染应急管理,全面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供水安全。
游庆仲: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排查沿岸危化品的储罐和运输情况,对319家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关停、重组、转移和规范。二是加快推进长江沿线的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目前有111个码头已经拆除清理完毕,6个已经升级改造。三是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7月底前要把所有的长江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过驳设施全部清除完毕,到年底把所有长江的过驳规范起来。四是加强对长江水运的安全监管。在交通部的支持下,我们出台了一些新的规章制度,下一个阶段,我们将出台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更大力度地依法推进长江保护工作。
陈雯代表:请问省有关部门,如何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周岚:江苏水网密布,水环境问题成因复杂,问题反映在水里,但根子却在岸上,治理方案必须系统、科学。要做好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有两点比较重要,第一要有比较科学、系统的治理方案,第二方案必须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需要多部门联动,在地方政府统一指挥下,确保治理方案能够得到落地。以南京为例,南京的工作压力更大一点,因为它是省会城市,2017年要完成整治任务,南京今年列了109条黑臭水体,专门成立黑臭河道整治指挥部,有10个部门和区政府一起联动推进,实施“拆、截、清、修、引、测、管、景”八个方面的行动,全方位推动整治工作。从总的工作情况看,省级具体做三件事,一是政策支持,二是技术指导,三是跟踪监督。省政府成立了分管省长担任组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和协作配合,省财政也设立了专项资金,今年安排了2亿多,比去年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关于技术支持,省政府下发了黑臭水体的整治行动方案,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整治技术顾问组,组织各学科的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跟踪。在跟踪监督方面,主要采用了双随机的抽查,另外也引入了政府购买服务,找第三方抽查水质,发现问题随时通报。
王兴华委员:压减电力行业、部分新增产能以及非电行业生产用煤的任务相当艰巨。请问省有关部门,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王汉春:“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给江苏的减煤任务是总量下降5%左右,即减少1360万吨左右。我委牵头制定了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的削减目标,建立了工作考核制度,并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减煤工作,我们还建立了分绿色、黄色和红色三个等级的预警制度,专门成立了四个减煤督察组,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减煤工作。此外,以能源结构调整带动减煤工作,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建立减煤长效机制。第一,大力发展非煤新能源,到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双双突破1000万千瓦,核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第二,扩大天然气利用,到2020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从2016年的180万立方米,提升到350万立方米,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第三,稳步消纳区外来电,到2020年,区外来电的电力和电量分别由2016年1817万千瓦和705亿千瓦时,增加到3000万千瓦和1400亿千瓦时。第四,提升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今年年底前,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面达到燃机排放标准;到2020年,全省平均供电煤耗持续保持比全国低10克以上。
张慎欣委员:请问省有关部门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方面有哪些举措?
陈玉峰:经过全省的努力,“十二五”期间我省共淘汰了130万辆,其中黄标车全部淘汰完毕。我们主要采取了五个措施。一是狠抓组织实施,省公安厅对淘汰工作高度重视,厅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工作专班,开展专题培训,实行了每月分析通报排名制度,落实地方责任,多次组织督导检查,同时实行了“一车一档一策”的制度。二是狠抓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淘汰报废工作的意义、淘汰流程、补贴政策及禁行区域,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三是加强路面管控,全面组织交警加强路面检查,全省各市全部设置了黄标车禁行区域。四是严格源头把关,对新车注册登记及车辆检验严格把关,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坚决不办手续,名下有报废车辆的,督促其先办理报废手续,再办理其他业务。五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将黄标车淘汰报废进度信息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治理措施。通过努力,车辆常态化报废机制已经基本形成,今后我们还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部门的协同和综合治理,落实常态化车辆报废机制。
孙大明委员:如何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不被占用,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陈蒙蒙: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早在2013年就出台了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划定了779块生态红线区域,占全省陆域面积的22%。同时,配套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每年对各地保护责任进行考核检查,实施生态补偿。到去年省财政累计补偿了55亿元,有效推动了全省生态红线保护和生态修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们保护的重中之重。正在实施的“263”专项行动提出建立生态保护特区,省里已经出台指导意见,选择盐城珍禽和泗洪湿地两个国家级保护区开展试点,其考核导向、社会管理都是向着保护生态的方向进行的。将两个保护区涉及的部分乡镇从原有行政区整体剥离建立“特区”,把生态环境改善放在考核指标的首位,用财政资金来补偿集体经济支出的部分,优先解决周边老百姓的生活问题,不需要周边乡镇再招商引资。同时,建立正面清单,禁止有污染的项目进入“特区”,这样的管理体制会更加有效。此外,省委省政府正在推进苏北生态优先的综合试点,对进一步提升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水平也会有很大促进。
王汉春:发改委是重点把好三道关,规划关、项目关、资金关。规划关有三个层面,一是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问题,2014年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禁止开发区管控范围和标准。二是在2016年编制起草“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时,明确提出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量化指标、保护资源类型,建立了体制机制。三是在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上报过程中,对整个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核,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落实。项目关有两个层面,一是坚持把生态保护区域作为项目禁区,区域内严禁一切新上项目。另一方面,每年省发改委编制重点项目投资计划,2016年,我们有7个生态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今年增加到15个,总投资达到168亿。资金关主要是推动国家和省级资金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进行倾斜,仅去年,我们就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近6个亿,向这些区域进行倾斜。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地区生态主体责任问题、规划刚性实施问题、在红线范围内项目依法拆除问题、资金使用效率问题等等。下一步的工作:一是加快主体功能区法律的建设,让立法早日启动,早日完成,早日实施。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区的配套政策,强化市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二是推进相关规划的落实,主要解决规划执行力问题,包括对规划进行年度评估,推动政府、社会多方面进行督察等;三是要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在做大项目的时候,定量增加生态环境项目的补助。完善资金分配机制,确保每一分钱都取得效果。
郭旺珍委员: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补偿不到位,农村环境治理成为环保工作的一个难题。请问省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李俊超: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构成,一是化肥农药过量使用,部分流失进入水体造成污染。二是养殖污染治理不到位。三是秸秆露天焚烧和抛弃造成的问题。现在突出的就是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造成的污染。2016年以来,全省划定禁养区并关停了7000多家畜禽养殖场。对养殖污染治理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业面源污染之所以越来越受到关注,第一是整个环境容量越来越小,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影响逐步凸显。第二是江苏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种植和养殖主体分业经营,自我循环的农业生产体系被打乱。化肥农药是必需的农业生产资料,2016年全省化肥使用量313万吨,相比早几年减了不少,离开化肥农药产量无法保障,但过量使用或使用不当会造成污染也必须重视。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省政府要求今年全省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60%,我们正对现存的养殖场(户)名单建档立卡,对治污设施情况全面排查,排出时间表、任务书,确保完成治理目标。化肥农药减量方面,最主要的是转变生产发展方式,提高农产品质量,我们有条件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同时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措施,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汤建鸣:全省渔业生态环境和水产品质量连续多年总体良好。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地区的少数养殖户没有按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施,带来了超标排放及局部养殖污染。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强制性标准,给监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渔业的现代化建设,突出水产养殖的健康、生态、安全,走生态环境友好型的路子。加强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全省养殖布局。明确宜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到2020年,再压减网围养殖面积15万亩;二是进一步调整养殖品种。虾蟹对水环境要求高、投料少,对水环境影响小,我们将虾蟹等特种水产养殖占比由目前的70%提高到80%以上。同时积极发展藻类、贝类、滤食性鱼类等不需要投喂饲料,减少水体当中氮磷的品种;三是进一步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大力发展工业化循环水养殖和稻田养虾养蟹等环境友好型生产模式。近几年我省已在50个水产大县开展工业化循环水养殖试点工作,用生物治污和物理治污的方法,大大减少了水体污染排放;四是进一步加强渔业生态建设。压减海洋、长江捕捞渔船,压缩捕捞总量。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规违法的渔具渔船。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不断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
张国良委员:现在一些环境基础设施长期闲置,部分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请问省有关部门,如何充分有效发挥环境基础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周岚:目前全省有生活垃圾处理厂93座,垃圾中转站3732座,没有产生垃圾围城,但运营管理问题确实存在,主要是老百姓对新建垃圾处理厂比较反对,新建垃圾处理厂有规划,但很难落地,选址难、建设难和投运难,就造成了现有的垃圾厂运营管理不到位。第一,继续按照规划推动处理水平,提高运营监管的水平,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老百姓的沟通工作。第二,推动垃圾的源头减量,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条例制定,对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是非常好的动力,能构建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第三,加强运营设施的监管,按照江苏省生活垃圾设施管理评价标准加强监管评价,推动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运作。同时还要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排放检测,并且向社会公开。
目前我省有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91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有561座,县以上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营比较规范,建而不运、运而不足的问题主要是建制镇,2018年要力争实现所有建制镇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同时建设配套管网,强调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另外我们将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和主要运行情况的阳光公开,来推动全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水平的提高。
周琪委员:请问省有关部门,如何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强化跟踪追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陈蒙蒙:在“263”专项行动中,环保部门查处了一些违法问题,但也有整改不力的现象。新环保法颁布以来,特别是去年,我省全面从严从紧,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801件,处罚金额6.8亿元;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45件、刑事拘留514人,都是历史上最高的,与兄弟省市比较,也位于前列。下一步,重点从三个方面来抓:首先要精确查。把过去在工作日有规律地检查改变为夜查、突击检查、节假日查、特殊天气查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运用机动巡查车、空中无人机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环保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能力;其次要严格处。一是加大新法运用力度,除了重罚以外,还要用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让企业不敢违法。二是加大司法联动力度,会同司法部门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三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联动惩戒。四是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除环保部门网站曝光以外,继续办好“263在行动”栏目,每周四次曝光突出问题,跟踪整改情况;第三要综合防。一是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把问题发现在萌芽,及时提醒整改,使企业尽快转到正常轨道上。二是利用大数据监控,让企业不能搞“小动作”,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排放。三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使“不想污”成为现实,形成共建共享的环保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