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监管持续发力,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一批环境“痛点”“难点”得到切实解决。
8月16日晚,常熟市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4名工作人员兵分8路,对该市25家涉锑排放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预处理设施)、水质自动监控仪运行情况、废水排放情况等开展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今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4.3万人次,检查企业9.7万厂次,运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38件,同比上升22%,其中按日计罚48件,查封扣押529件,限产停产344件,移送行政拘留117件。今年5月起,我省在太湖流域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及饮用水源地。5-7月,省市县环保部门共出动人员24221人次,检查企业8653家,饮用水源地9个,建议立案查处1013家。
由江苏省环保联合会、江苏省人民政府提起的首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被告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一审被判赔偿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2428.29万元。至此,德司达因同一环境违法行为先后承担刑事和民事两项责任,企业为污染环境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危险废物认定工作的通知》,出台《江苏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危险废物初步认定技术指南》,解决部分案件办理中存在疑似危险废物认定难等问题。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我省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和“两高”司法解释严肃查处,着力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环保与公安部门合力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77人,同比分别上升131%、82%。与此同时,省内各地纷纷成立环保法庭,致力于构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联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环保行政执法中的难点问题。
定位签到、亮证告知、信息核实、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打印签名、电子归档、任务完成……8道流程,一项项过。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这款智慧环境执法平台让环境执法变得更加严谨。“执法人员要强化证据意识,尽量避免取证上的瑕疵,我们借鉴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取证,一项项过,确保不漏项,新人也能很快上手,一般只要一个星期就能熟悉现场执法相关要求。”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部、省、市三级环保移动执法系统联网的基础上,江苏推动各地添购移动执法现场端装备,实现移动执法装备从“机构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的转变。根据环保部执法平台建设通报,我省全部执法机构均实时上报执法数据,日均执法人数和日均检查企业数量在全国均位居前三。
今年5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新一轮环保大练兵,将与“263”专项行动、太湖流域安全度夏联合交叉专项执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和水源地环保执法等工作相结合,查练结合,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全省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试点。今年1-7月全省累计征收排污费14.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6亿元。与此同时,督促企业将排查评估信息录入省环保厅“一企一档”系统,实现长效管理。截至7月3日,全省已对2365家企业进行达标判定,梳理出187家超标企业(超标率7.9%)。目前,各地环保部门正督促超标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